2004年12月1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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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驱污”不用花钱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触角伸到浙江
本报记者 汪嘉林/文

  “呜……呜……真是没想到啊,原本以为建风力发电厂是好事,可哪里想到……”家住辽宁省盖州市仙人岛林场的韩桂霞呜咽得讲不出话来,她丈夫唐辉则蹲在门槛上一个劲儿地抽着闷烟,一言不发。“我们家以前生活可好了,自从有了那大抓子(风力发电塔),妈妈就一直躺在床上,爸爸经常这样靠在门边抽烟,有时还打我。我恨死它了,恨死它了!”韩桂霞11岁的女儿红着眼睛、指着近在咫尺的风力发电塔说。
  “是啊,这塔的确建得离住家太近了,这地方全年风力基本在5级以上。”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以下简称帮助中心)法律咨询部主任杨素娟博士的话,夹杂着巨大的机器轰鸣声,通过电话线一起灌进了记者的耳朵。
  “绿色项目”污染了我的家
  
“其实这原本应该是件好事,我们虽然是农民,文化程度不高,但也知道这是环保的,是‘绿色’的——总比那火电厂每天尽往外冒黑烟要强。可是我们家的生活,也的的确确被这‘破’东西给搅了!”唐辉说起来还是一肚子火。
  杨素娟博士告诉记者,以前,韩桂霞一家的生活丰衣足食,丈夫外出打工,韩桂霞在家务农———种植承包的6亩多果林,每年也有三五千的收入,在当地已算不错。但“目前,他们的生活确实已困难到了极点”。
  事情源于1999年,辽宁省风力发电集团的一期工程建成了,其2号发电机组距离韩桂霞家仅100米。由于该地区全年基本风力在5级以上,发电机组很少有因风力小而停工的情形,因此,发电机组发出的持续、高分贝的噪声,严重影响了他们一家的正常生活。而且,风塔上巨大的风扇叶片在随风旋转的同时,不时将滚动的阴影投射到韩桂霞家的墙壁上。
  这些都给韩桂霞身心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她身体日渐虚弱,被市医院诊断为严重的神经衰弱。这样一来,韩桂霞已不能务农,丈夫则不得不停止打工,回家照顾妻子;女儿为免遭噪音伤害,被迫寄宿学校。全家经济情况受到很大影响。
  “实际上,从1999年开始,韩桂霞一家就不断就噪声问题向风电企业及有关部门反映,但是问题始终未能解决。两口子为这事儿几乎用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2003年11月,唐辉拨打了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热线电话,请求提供援助。中心对此事非常重视:本身就是‘绿色项目’,怎么就产生了污染了呢?当年年底,中心就委派我们秦皇岛法润律师事务所向韩桂霞一家人提供法律帮助,向当地法院提出了环境噪声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韩桂霞一家的代理律师刘湘告诉记者。
  今年3月,盖州市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律师代表韩桂霞一家向法院递交了环保局复函、监测报告、房产证、诊断证明、邻居证言等证据材料。法院于6月2日进行了初次开庭。
  “可是,目前诉讼并不顺利,这起纠纷是否构成污染侵害的关键在于‘厂界’。”刘湘说。
  传统的工厂企业以有形的围墙为厂界,然而风力发电厂是以高耸的风塔为单位的,没有也不需要像传统的工厂那样设立围墙。也就是说,风力发电厂是个没有围墙的工厂。
  因此,尽管从当地环保局在韩桂霞家进行的检测结果看,无论昼夜,噪声值都是超标的,但由于风力发电厂没有清晰的厂界,而使此案是否适用噪声污染法律法规的问题产生了分歧。
  杨素娟博士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厂界内、外的界定,对于受害者是否属于噪声污染非常关键。如果是厂界外,适用《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受害者将得到赔偿;如果是厂界内,企业与受侵害对象属于劳动关系,则应适用《劳动法》,受害者只能得到劳动保护,而不会获得赔偿。但由于风力发电是近年来才发展起来的行业,国家现有法律中没有针对风力发电企业的厂界的规定。
  帮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套餐
  
虽然由于法律解释的空白,韩桂霞家的索赔官司至今尚无结果,但来自专业律师的法律帮助和来自帮助中心的资金援助,让韩桂霞一家走出了孤立无援的困境,污染索赔也步入了有条不紊的法律程序。杨素娟博士说,目前已经非常脆弱的韩桂霞经常给她打电话,研究法律的她现在更像是这个普通农妇的心理辅导师。杨素娟说:“我能感受到她对常年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中的恐惧,甚至是绝望。”
  “目前污染问题在全国都很严重,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比较快,一些地方忽视了对环境的保护。噢,对了,你们浙江省也是污染的重灾区啊!”杨素娟手头有一本《全国污染状况分布图》,她对照着告诉记者。
  “我们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就是专门为那些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帮助的。上个月,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也成了我们的团体志愿者。这样一来,我们在全国每个省份都有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了。”杨素娟说。
  “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这个机构好像从来没听说过,你们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呢?”记者问。
  “其实,我们中心在1998年就已经成立,除了‘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这个名称外,它还有另一个名称——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是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司法部备案的民间环境保护团体。最开始的时候,是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近10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热心环境保护事业的法律和技术专家、学者、律师和研究生兼职组成的。1999年,荷兰驻华大使馆、福特基金会等陆续向我们提供了资金赞助。”杨素娟说。
  在刘湘律师看来,这个“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最特别之处在于免费服务——像韩桂霞这样受中心援助的污染受害者,他们打官司所需的费用全由帮助中心承担。这在全国,也是开先河的。
  “呵呵,自1999年11月1日正式运作以来,我们已经回答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咨询电话6000多人次,接待来访400多人次;起诉案件58起,其中有的已经胜诉。”杨素娟说。
    
  免费帮助惠及浙江百姓
    12月10日,记者根据帮助中心提供的信息,采访了目前该中心在浙江的首个团体志愿者——浙江民禾律师事务所。巧的是,该所律师冯涛刚刚完成由帮助中心组织的环保培训班的学习,回到杭州。“他们不定期举行这种环保知识培训班,只要是他们的志愿者,都能免费得到培训。”冯涛说。
  “你不知道环保官司有多难打。”冯涛给记者举了个例子,这是他们曾代理的一个案子。2000年,某地化工园的一些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导致沿海大量海洋生物死亡,几百户养殖户遭殃,有的受害者甚至在这起事件中倾家荡产。后来,这些养殖户联名将该化工园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搬迁,但案子至今没有结果。
  “当然,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果当年我们是帮助中心的团体志愿者,也许结果会截然不同。环保官司中的取证困难重重——昨天排放的污染物,今天有可能就已被海水冲走,光靠我们自己的力量真有点杯水车薪的味道。但帮助中心就不一样,他们会动用所掌握的各种资源对案件进行调查:环保专家可以进行权威的分析,媒体可以对事件加以披露,法律专家可以提供专业建议……实际上是把全国高层次的环保力量进行了整合,再加上强有力的资金支持,自然效果就大不一样。”一旁的张仲献律师补充道。
  冯涛告诉记者,他们是我省第一家加入“污染物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律师事务所。“现在在浙江,只要你是污染受害者,就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们。经我们核实需要进入诉讼阶段的,我们就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而且,受害者完全不需要为打不起官司而犯愁,因为打官司所需的任何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都由我们代为向帮助中心申请解决,不用受害者来支付。”
  据悉,目前该所已经为全省的污染受害者开通了投诉热线:0571-88919928、88913375。浙江省内的污染受害者都可以拨打热线,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